Language: 简体中文 English
重要日期
最终学术日程在线公布日期
    2019年9月5日
代表报到开始日期
    2019年9月19日
大会开始日期
    2019 年9月19日
大会结束日期
    2019 年9月22日
企业助展
一、展位类型及价格:
项目 位置 描述 规格 价格
特装展位 宴会厅前厅
长 6m×宽 3m
15万/18 平米
普通展 多功能厅侧走廊 长3m×宽1m
5 万/3 平米


二、申请展位:
与会场商若想购买展位,须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截至日期前递交至大会秘书处,申请的同时需缴纳展位费用的50%作为保证金。
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9月1日

三、展位取消和减少:
参展单位若想取消已经预定的展位或者减少预定量,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通过其他形式取消或者减少的,大会一律不予受理。
展位的罚金政策如下:
--2019年9月1日之前(含当日)收取展位费总数的50%作为罚金。
--2019年9月1日之后(不含当日)无退款,收取全部费用作为罚金。

四、会议服务项目
    会议胸卡、胸卡绳
        数量:1000套
        价格:12000元(含制作费和印刷费)
        回报:胸卡背面刊登企业标识,胸卡吊带上印刷企业或产品logo
    日程手册
        数量:1000本*2页内页广告
        价格:20000元/页广告
        回报:手册内页可印刷企业或产品广告
    会议笔记本(独家)
        数量:1000套
        价格: 6000元
        回报: 笔记本上印刷企业名称、logo
    签字笔(独家)
        数量:1000套
        价格: 6000元
        回报: 笔上印刷企业名称、logo
    会议用包(独家)
        数量:1000套
        价格: 15000元(含制作费)
        回报: 包上印刷企业名称、logo
    志愿者服饰(独家)
        数量:30套
        价格: 1500元(含制作费)
        回报: 衣服上印刷企业标志等信息
    代表饮用矿泉水(独家)
        数量:5000
        价格:12500元
        回报:矿泉水瓶上印刷企业信息
    会议班车
    描述:会议期间,会务组将在天津康德莱酒店与会议酒店之间安排若干条班车线路,及接送参会代    表的往返服务。有兴趣的企业可以资助其中一条或多条班车路线,细节如下:
价格:每条线路20,000元

五、资助企业可以获得以下回报:
1、在会议中心和各酒店设立独立班车站台,站台上印有清晰醒目的“***公司友情支持字样”以及公司或产品标识;
2、对往返班车进行适当的装饰,并在座位上放置印有公司表示和名称的宣传品或小礼品;
3、在会议酒店和各饭店负责班车调度的工作人员穿上统一印有公司标识和名称的制服;
4、在各相关的酒店房间内免费放置问安卡一份(问安卡由企业自行准备)

六、合作论坛
    金额:30万元
    数量:10场
    参与形式:CVC 2019将设置合作论坛,企业可参与大会论坛的学术日程。搭建全新的交流平台,将“创新·转化·合作”的大会主题延伸。
    费用包括:场租及AV设备;会场搭建
    备注:内容需提供交由大会进行审核

七、参会程序
    (1) 填写本通知所附加申请表并发回秘书处
    (2) 秘书处通知企业申请是否接受。如接受,签署正式协议。
    (3) 协议签署后7日内,参会企业向大会秘书处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0%作为定金。
    (4) 参会企业下2019年9月1日前,付清所有剩余款项。如在2019年9月1日,秘书处尚未收到剩余款项,秘书处有权解除协议。

八、分配原则
卫星会与展位的分配由组委会根据企业参会内容的学术性、与会议内容的相关性、以及参会金额决定。

九、取消、更改政策
    参会企业如因特殊原因取消展位、卫星会、展示或其他项目。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秘书处提出申请,通过其他形式取消一律不予受理。
    退款如下:
    2019年9月1日(含)前 扣除协议金额的50%作为罚金
    2019年9月1日起 无退款

十、相关规定

    1、免责声明
    根据国际惯例,如会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延期或取消,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展馆的毁坏等。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部分参展金额用于支付前期筹备工作产生的开支。

    2、插页
    参展企业在会议任何刊物上刊登的插页必须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有关广告的法律及有关规定。违反违规登插页的,大会组委会将报有关监督机构,由监督机构进行处理,同时大会组委会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3、展位规定
        (1)未付清展位费用全款的参展单位不得将展品运至展厅或附近区域。
        (2)展览期间所有展位均需由参展单位的工作人员看守。
        (3)未经秘书处批准,参展单位不得在各自的展位内安装对其临近展位造成障碍或阻碍或遮挡光线的背景板。
        (4)未经批准,各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外散发各类资料,展位内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影响其他展位,不得使用闪光。
    (5)各参展商不得在会议结束前挪动或关闭展位。
    (6)参展商不得在其展位内的墙上安置任何钉类、胶类或螺丝类东西造成墙面损害,若有此行为,必须由会场内管理人员清理墙面,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参展商支付。
    (7)展览期间,若由参展商或其雇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过失而造成公共物品损失的,均有参展商支付相关的损失费用。
    (8)参展商在搭建展位时,必须注意不得破坏公共设备。万一造成损坏,参展商必须支付损失费用。参展单位一律不得将展位转租的任何其它第三方,一个展位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共享。

    4、展品
    所有参展的展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或相关政府机构的规定,如展品尚未获得批准上市,请在展品上明确注明:“尚未上市或等待政府批准”。违规参展商将被强行撤离展览,在这种情况下,会议将不退还任何款项。

    5、食品和饮料
    未经批准,任何参展商不得在展厅内散发食品或饮料。

    6、销售产品
    未经批准,参展商不得在展位或展厅内销售任何物品。违规参展商将强行要求撤离展览,会议将不退任何款项。

    7、消防规定
    所有参展商必须遵循以下消防规定。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参展商,消防单位将有权拆除其展位,并处以罚款。
    展位的搭建用品必须为不易燃易爆材料,展厅内一律不得使用高压和电子高热物品,如高压水银灯和电熨斗等。展厅内不准抽烟。

    8、保险
    秘书处建议各参展单位为其展牌、个人物品购买保险以抵抗由于火灾、盗窃、破坏以及其它危险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对于参展单位因为未购买保险而造成损失的,会议一律不予承担。

    9、废物清理
    在布展及撤展期间,使用的包装及建筑材料不得堵塞展览通道。展览结束时,合同单位必须按照撤离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从现场清除所有的材料。包括客户展位中使用的双面地毯胶布。